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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摄政王 > 47.认错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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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是没有料到她会如此直接,这人身子绷了绷, 朝曦感觉到了,说明他对这话有反应, 于是反手一正, 疼的人倒抽一口凉气。

将断掉的骨头正回来,其实比打折时还疼,这人能一声不吭忍过去, 比那些大汉强多了。

朝曦不是第一次给人正骨,但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配合,连声痛都没叫的患者, 打破了她心中娇生惯养贵公子只能当个花瓶摆着的想法。

如果他的腿治好了,将来必成大器, 也许该尽尽力,还他一片锦绣江山。

朝曦开始收拾屋内,将换下来的脏衣裳拿去河边洗,破的地方缝一缝,还能穿。

如今是秋天,那衣裳三层,亵衣,中衣,外衣, 三件都是丝绸, 料子极好, 以朝曦的积蓄,怕是没办法给他买一样的,只能先委屈委屈他,一整套分开穿,如此便有了三件,他反正只能躺着不出门,穿再好看有什么用?不如实际一点。

平常披件披风,又缩在被子里,冻不着便是,别的就别想了,钱还要留着买药材,给他治腿。

他现在这个样子,根本离不开人,要多花功夫时时刻刻注意他的情况,换药,擦身子,喂食,把尿,一样少不了。

朝曦突然想起了平安,她也是这样一把屎,一把尿,将平安拉扯大的,这人瞧着比平安好照顾多了,平安小时候可调皮了,一点不配合,吃的喝的打的到处都是,每次都是她追在屁股后面喂,还追不上。

好在这人腿瘸了,不用她追,不好好吃饭就掰开嘴喂,完全没压力。

朝曦洗完了衣裳,又掏了些棉絮,缝了个靠垫,给这人垫在腰下,想挑一身衣裳给他穿,现没有合适的。

这人比她高了好多,她的衣裳穿着短,便干脆不穿,叫他光着屁股躺在床上,被子掖在腋下,露出圆润的肩头和精致的锁骨,折腾了一天,这人比她还累,早便睡熟了过去。

朝曦搬个小板凳坐在一边看,长的好看的人果然做什么都有优势,即便只是静静躺着,也如诗如画,与大自然融入一体,他便是风景,风景里也有他。

夕阳渐渐西下,微红的亮光从窗外照进来,越显得人透明了似的,如玉般无瑕。

世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?

朝曦只在师傅的画册里见过,师傅有一本美男图,画了天下间所有的美男子,个个俊美无双,师傅每次丢下她出去游玩,都是因为遇到了美男,她说人这辈子没点梦想不行,她的梦想就是睡遍全天下美男。

朝曦想了想自己,宛如一条咸鱼,没有半点梦想,所以师傅每次把她丢下,她便自个儿老老实实找座山,研习师傅留下的医书,不敢走远,怕师傅找不到她。

师傅这次丢下她,一丢丢了三年,她已经在凤凰山附近待了三年,每日都等着师傅回来接她,师傅只在头一次回来看她的时候丢给了她几颗种子,告诉她花开了就来。

那花早就开了,又谢了,师傅还没回来。

如果所料不差,她可能出了意外。

傍晚,朝曦抓来几只蜘蛛,和几只蝎子,脑海里琢磨着那人喜欢吃哪个?

蝎子的肉鲜美,蜘蛛有营养,两个都是她爱吃的食物,有一回想分享给邻居家的小孩,那小孩吓的从此见着她便直打哆嗦,朝曦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?

明明蝎子很好吃,蜘蛛也很可爱来着。

她后来试探性的问了问旁人,不喜欢吃蜘蛛和蝎子吗?那些人个个露出嫌弃的表情,朝曦好受打击,从此不在他们面前提这些。

她其实有点担心,担心那人也跟他们一样,觉得吃蜘蛛和蝎子的女孩是怪女孩,可这是她最喜欢的食物,好想分享给他尝尝……

朝曦最后还是没动手,只抓了一条鱼,又采了些蘑菇,炖鱼汤给他补补,至于蜘蛛和蝎子,自己烤烤吃掉,趁着离睡觉前还有些时间,开始给他熬药。

煎药最少两个时辰往上,朝曦无聊,便去屋后守株待兔,等着一些毒物自己送上门来。

她是大夫,时常会用到毒物,比如说蛇,取蛇毒不需要杀生,每次放出去,过几天它还会回来,记仇,想毒死朝曦,但是很可惜,每次都被朝曦逮住,取了毒再放走,算算时间,也该到它再次毒满,准备偷袭的日子了。

到底是蛇,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,它每次都一个路线,先从屋后的菜地里进来,再爬去屋内,趁朝曦不注意,咬她一口。

当然一般情况下都不可能得逞,因为自从第一次生这种事后,朝曦便来了兴趣,找到了蛇爬过的路线,守在菜地里,来一次逮一次,来两次逮两次,渐渐的也摸出了规律。

毒蛇的毒液并非源源不断,它需要缓几天,吃些毒物,将毒腺养好,差不多后才精精神神的过来,萎靡不振的回去。

它智商太低,从第一次开始,始终从一个地方爬,一直到现在一年多了,还是从一个地方爬,非常好逮。

朝曦搬了个小板凳,捧着脸看星星,耳朵却全神贯注在菜园子里。

秋天虫鸣很少,菜园安静许多,如果真有蛇爬过,她能听的一清二楚。

自从学了医,朝曦养了一身本领,师傅告诉她,既是大夫,就必须懂的如何采各种药材,这些药材包括毒物。

毒物一般都在夜间行走,燃了火把会惊吓到它们,非但逮不住毒物,还有可能被毒物攻击,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带灯,黑灯瞎火去抓。

朝曦为了能在夜间抓毒物,十几年来从来没点过灯,一直在黑暗里活动,她平时呆也不全是呆,师傅告诉她,想抓一种动物,到处去找是没用的,最好的办法是设下陷阱引它们过来。

比如说它们的食物,它们的叫声,都可以利用,尤其是交配季,只要假装雌性的声音,一定能诱来好些雄性,是非常好用的法子,师傅只告诉了她,但是没教她,让她自个儿领悟。

朝曦每天要花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辨别动物们的叫声和区别,以便于模仿,听的多了,是急是缓,是什么动物,叫声什么意思,她都能猜出几分。

比方说那条蛇,打不死的蟑螂一样,每次来都大张旗鼓,示威一般,嘶嘶声不断,生怕她不知道蛇来了似的。

今日也不知怎么回事,是天太黑?路太滑?还是放弃报仇了?它居然没来。

朝曦等到月亮出来,草药都熬好了,瓷盖被热水顶的哐当哐当的响,那蛇还没来,她无奈放弃,将小板凳搬回来,搁在药炉旁边,裹了抹布去将药端下来,稍稍洗出一个碗,将药汤倒上,药渣留着,明天还要熬一锅。

装了药的碗微微烫,朝曦刚准备趁还不是很烫,把药端给那人喝的时候,屋里突然响起茶杯碰倒在地的声音。

糟糕,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黑暗里行动自如,她没点灯,这人黑灯瞎火摸不着东西,定是将茶杯打翻了。

朝曦放下药,三步并两步进屋,现并不是无心碰的,是故意的,他在砸一条蛇。

到底是习武之人,即便黑灯瞎火看不见,耳朵也能听到,蛇爬行的声音很小,但还是会有细微的动静,那人听到了,担心是什么毒物,便将茶壶砸过去,好吓走那蛇,可那蛇不是一般的蛇,根本不怕人。

严格来说它也算是朝曦养大的,朝曦从它身上取毒,也会从别的毒物身上取,偶尔会分它一些,时间长了,这蛇便比一般的蛇要毒,它身上的花纹也是最花的,亮丽明艳,说是百毒之王也不为过。

只不过这百毒之王名声响亮,实际上软蛋一枚,被朝曦赤手空拳抓住,捏住脑袋卡住上下颌让它动弹不得。

那尾巴很努力的缠上朝曦的手腕,为自己百毒之王的尊严报仇,奈何它遇到的是朝曦,这辈子,下辈子都别想报仇。

朝曦按照惯例取毒,取完突然想起来,蛇可不仅只有蛇毒是宝,还有一个宝,听说可以强身健体,修复断骨。

那玩意儿叫蛇胆,好的蛇胆千金难买,不如……

朝曦提起蛇瞧了瞧,好歹跟了她大半年,还有些舍不得,有了它,就等于有了源源不断的毒液。

又瞧了瞧那人,还躺在床上,黑暗里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亮的惊人。

只跟这人认识了一晚,便将为她贡献了大半年的蛇宰了取胆,不太仗义。

朝曦又一次瞧了瞧床上那人,再瞧瞧蛇王,脚步坚定的往厨房而去。

对不住了兄弟……

朝曦反应迅速,连忙丢去一边,黄鼠狼吓的一个紧绷,一股子直击灵魂的味骤然蔓延开来。

无孔不入似的,院子里,屋檐下,全是那股子难闻的味。

作恶的黄鼠狼身子轻巧的落在篱笆上,麻溜跑开。

许是冬天到了,山里的食物减缩,找不到吃的,冒险进来偷东西。

不过它是怎么溜进来的?居然不怕□□?

朝曦洒在房子外的□□味道极大,动物们鼻子灵敏,闻到就会避开,没道理这只黄鼠狼不怕,除非它曾经吃过什么天材地宝,或者一物降一物,侥幸知道了这种□□的解法,所以不怕?

它知道了,其它动物会不会也知道?黄鼠狼可是很聪明的,古时候便有黄大仙的说法,意思是说这种动物有灵性,聪明,跟人似的。

叫它跑了,告诉其它黄鼠狼,然后天天上门捣乱吗?

朝曦之所以在房外洒各种草药和□□,就是为了防止黄鼠狼,狐狸,猴子之类的动物。

特别闲,总爱翻她的屋子,将被子,枕头,厨房弄的乱七八糟,真要吃她也不会不给,但是这些动物太烦,是完完全全的破坏,能带走的带走,带不走的打掉,挑衅一样当着她的面把她的宝贝瓷瓶推到地上。

朝曦明白,她在山谷里安家,吃森林的,住森林的,肯定要占去一部分资源,威胁到动物们的资源,但她只有一个人,能吃多少东西?

大家同样是占用大自然资源,朝曦能容忍它们,它们容忍不了朝曦,处处捣乱,破坏,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。

朝曦一怒之下便在屋外洒下□□,动物们精的很,闻到那个味便跑的不见踪影,朝曦这里终于安静,不过偶尔还是会有动物路过,尤其是猴子,用野果砸她的小木屋,弄的上面尽是甜腻腻的东西,生虫。

朝曦算是十分和气的人,这辈子几乎没有讨厌的东西,唯独黄鼠狼,狐狸和猴子三样动物。

“沈斐。”朝曦躲在屋子里,门一堵,不让味道进来,她有特别惊喜的事要跟沈斐分享,顾不得旁的,先将背篓拿下来,翻出一个盒子给沈斐看,“我找到脆骨蛇了,你的腿有救了!”

说来神奇,朝曦守在树上一夜都没守到,她清晨掉下去的时候动静太大,砰的一声,吓到了挂在树上的脆骨蛇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在的,朝曦竟然没察觉,许是太困,又或者是她全神贯注在地上,昨儿夜里风又大,影响了她的听觉,眼睛没往上头看,所以错过了脆骨蛇。

脆骨蛇的骨头很脆,啪啪啪几声掉在地上,当时朝曦半个身子陷进淤泥里,也没管自己,先将蛇挨个逮住收进匣子里,过后才抽出绳子,挂在树枝上,自己爬上来。

身上太脏,在水里稍稍清洗了一下才回来,都没来得及晾干,现在身上还是湿的,迫不及待想将抓到脆骨蛇的喜讯分享给沈斐。

沈斐似乎并没有她想的那般惊喜,身子在她靠近的时候稍稍退了退,眼神有些躲闪。

“怎么了?”朝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,是她身上的味,被黄鼠狼弄的,鼻子暂时失灵,竟什么都没闻出来,“这么难闻吗?”

沈斐没说话,只举起手将窗户推开,行动不言而喻。

朝曦有些受挫,“我先去洗洗。”

黄鼠狼的威力太大,被它这么一闹,沈斐都不理她了。

朝曦先将药篓搁在角落,装脆骨蛇的匣子随身带着,照旧烧了两个人的热水,给自己洗了一遍,完了要去洗沈斐,沈斐摇头,“你再洗一遍吧。”

朝曦:“……”

她又洗了一遍,用掉了好几颗澡豆,香香的沈斐才让她抱。

屋里也有一些味,等外面的气息散完,朝曦把屋内的窗户全部打开,沈斐抱去院外,饭都是在很远的小溪边吃完的,据说空气新鲜。

吃完饭没有第一时间回去,先晾了一会儿,刷了锅,洗了碗,现屋里的味散尽了简单换换床单被单,沈斐抱过来,自己再往床上一躺,倒头就睡。

许是找到了脆骨蛇,放下心结,这一觉睡得特别香,一次都没醒过,连个梦都没有。

也不知睡了多久,迷迷糊糊似乎听到了沈斐喊她,“朝曦,朝曦……”

朝曦勉强睁开眼瞧了瞧,还是白天,外面都是亮的,“时间还早,让我再睡一会儿……”

“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,这是你回来的第二个白天。”沈斐手摸在她额头上,“你的额头好烫,是不是生了什么病?你告诉我需要做什么?我帮你拿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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