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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摄政王 > 48.东西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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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防盗, 订阅不够看不到 再想去抓几乎不太可能, 这种蛇很怕人, 只要有人生存过的地方, 它便会搬移,在这里三年, 大大小小, 角角落落朝曦都翻过, 依旧没找到, 她不死心, 打算再去找找。

临走前有些依恋的赖在床上,把玩沈斐的手, 自从在这人身边睡了一觉之后, 还谈了心, 关系好像拉进了,这人也始终躺在床里,留下大片的空位, 诱惑朝曦一样,让她赖着不想走。

想一想这人以后可能会死, 是冰凉凉的,摸着不再热乎, 身子也会僵硬,便想着趁有空多过把手瘾。

左右时间还早, 朝曦拿了一把剪刀, 给这人剪指甲, 那双好看的手被她握着,玩偶似的,任她摆布,拉过来剪剪这边,转过去修修那边,沈斐一动不动,全程配合,手软软的,叫朝曦捏的红。

往好的方向想,万一这人的腿治好了,一年之内被她感动,愿意跟她白头偕老,共度一生,岂不更美?

如果一年的时间还打动不了他,说明他俩不合适,别了也正常,朝曦不强求,她只是为一个风华正茂、俊美无双的人也许会死而感到惋惜。

反正以后绝对碰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,也没人安安静静坐着,像个谪仙似的,任由她把玩他的手,一声不吭,仿佛就是她的一样,她玩的理直气壮,比他更像主人。

一想到以后玩不到了,心中登时生出一股子悲凉气息,仿佛从胸膛里溢出来一般,叫沈斐都感觉到了。

犹豫了一下,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抬起,虚虚抚在朝曦头顶,没落下,只墙上倒影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。

朝曦半趴在他怀里,他伸手抚摸朝曦的头顶。

朝曦抬头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撤了回来,重新塞进被子里,叫她错过一场好戏。

“你这两天什么都不要做,好好养着身体,调整心态,等我准备妥当后再给你施针。”朝曦看了看天色,“今天还要进城一趟,晚上才能回来,饭在锅里,药不要忘了喝,我先走了。”

她只简单交代了一下,便将自己不需要的药材背上,准备进城换掉,换成需要的。

今天去的有点晚,回来的可能也会晚一点,平安被她打进森林里自己捕猎了,就在附近,不让它走远,一般是没有危险的。

沈斐也许就剩下几天时间,朝曦想多陪陪他,她山下医馆不顾,平安也不管,全心全意将所有精力投在沈斐身上。

换药很顺利,毕竟她收藏的都是好药,用精品药换稍微次点的药,人家自然愿意,还换的高高兴兴,招呼她下次再来。

去的还是上回卖冬虫夏草的铺子,伙计认识她,给她补贴了一些银子,还想招她进铺子当大夫,每月拿丰厚月例,待遇非常好。

朝曦没肯,她不想拘束在一个地方,如果不是师傅让她等着,或许她早便离开,去了其它街坊商市学习医术和经验,争取做个不那么庸的庸医。

意外多得了些银子,细细一数竟有十多两,这笔钱她自己用不着,唯一的用途就是给沈斐买些辅件。

譬如轮椅或者衣裳。

冬天了,他如果有机会活着,这些东西肯定需要,可他若是死了,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,还浪费钱。

朝曦想了想,还是去看了看轮椅,有很多种,笨重的,轻巧的,贵的,便宜的,各式各样,本来只打算看看,价格合适再买,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,没忍住还是买了。

花去了九两,轮椅是真的贵,花完有点心疼钱。

朝曦又到处看了看,补齐家里缺的东西,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,脑子里还没个想法,腿已经迈了进去。

店家太聪明,油嘴滑舌,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,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,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,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,虽然花了不少银子,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上了,不过还是觉得值,只要那人穿着好看。

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,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,因为买了一身男装,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,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,说是给未婚夫买的,那些官兵也不听,执意要将她带走。

一个弱女子,吓的大喊大叫,惹来不少人围观,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,回到卖衣裳的店家,找掌柜退了男装,想了想换成了布,白色绸缎,红色枫叶图案,格外艳丽,是女子穿的,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。

至于轮椅,她是大夫,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,这是给病人坐的,这种轮椅不分男女,倒是没人注意,放她离开。

朝曦松了一口气,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里买衣裳,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,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,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,没有食物,没有人说话,安安静静,等死一样。

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,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,不查女子的,如果她买的布料是男子的,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。

朝曦现在才懂,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,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,进来便搜东西,原来搜的不是东西,是人,一个男人。

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,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。

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,好好一个女孩子,突然买男装,说是给未婚夫,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,自然惹人怀疑。

朝曦是因为背篓里有药,又来来回回几趟进城,唯一的女大夫,几率很小,官兵认出了她,她买轮椅没什么毛病,所以才没怀疑,否则这会儿朝曦也会在大牢里度过。

还好还好,过了那一关。

朝曦推着轮椅往回走,没回村,直接扛上了山,轮椅有些大,部分入口进不去,朝曦不得不将凹凸不平的山洞铲平,险险将轮椅拉了进去。

平安已经抓完了猎物,吃的饱饱的,躺在山洞入口的不远处等她,一瞧见她,又是大片齐胸的杂草倒下,这厮扑了过来。

朝曦微微一让,叫它扑到了轮椅上,不知磕到了哪?疼的嗷嗷直叫。

朝曦也不管它,过来瞧了瞧轮椅,还好,五百多斤的黑熊没将它压弯,店家是实在人,质量不错。

朝曦推了轮椅到门口,没先给沈斐看,反倒空手打开门进去,二话不说掀开沈斐的被子,将他整个人打横抱出来。

沈斐又在看书,有了上回的教训,这回提前防着她,书没掉,不过人还是本能的伸出完好的那只手,圈住朝曦,怕摔。

朝曦面上不显,心里其实有些高兴,她喜欢沈斐依赖她,不管是主动的,还是被逼的,反正依赖她,她便开心。

“今天我看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了。”轮椅的脚边搁了一个药篓,里面有一匹布,“我本来也买了男装,还好事先替换了,否则今个儿你便见不到我了。”

“沈斐。”朝曦认真问他,“那些人是来找你的吗?”

相处这么久,除了平安和师傅,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,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,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,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,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?

没人对朝曦好,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,这人便以为他很好。

“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。”

他为朝曦做的,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,朝曦一个女孩子,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,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,她也不说,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。

救他的人是她,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,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,拐杖,买来轮椅的还是她,她自己做了这么多,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,大多数人会怨,会恨,会觉得不公平,朝曦非但没有,反而觉得他太好了。

真不是他太好,是她太单纯。

朝曦是个奇女子,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,很容易满足,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,那些个□□毒物随便抓,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,也不怕黑,甚至连火把都没拿,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。

“是吗?”朝曦捧着碗,表情若有所思。

她才不信沈斐的话,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?

为了不打扰她睡觉,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?

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?

如果真是平常事,为什么师傅和师祖,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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