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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青歌涩舞爱无伤 > 第493章 世界因爱而疯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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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会儿就差能有人兜头给他来上一把尺子了,也好让他能够从美梦里出来,醒一醒!……

那样的话,没准儿问题就能简化成一点了,他可能会揉着那只挨了一尺子的脑壳,很是委屈的讨好道:嘿嘿,你那把尺子准吗?咱们要不要先坐下来喝杯茶,然后再来好好的讨论一下,这尺子上的刻度究竟是该怎样量,也省得又是见人,见智了!你说对不对?!

王丽娜虽说是没尺子,但日子还是能记得准的!今天就是个好日子,不需要有人来敲打,早就盼着了!……

所以一早就爬了起来,赶紧去吃早饭,然后就跑来了图书馆。这里也不像平时那么人满为患,基本上没人,偌大个厅堂显得是格外的安静,只有寥寥几条真正的书虫在那里埋头啃读着,那种一看就让人感觉很有养的样子,令她顿时眼前一亮,或许她也能从中找到某种神秘的力量吧?

都说知识就是力量,她现在最缺的不就是力量嘛!于是立刻就飞扑了进去,都能感受到那图书馆里特有的气息迎她而来,书香,夹杂着从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各种味道,因为熟悉,让她感到特别的舒服,安心!她甚至都能从中嗅出来今非往日,少了那浓重的汗臭味儿,多了点儿书香!

嗯,舒服啊!真的是好舒服!这种舒服甚至都出乎了她的预料,比她想象的还要舒服!

她来这儿的目的不就是和书结伴嘛!除去了那些汗臭味,自然是更舒服!现在是真好,还没人来打搅,更能让她在这里静气凝神,来好好的想一想!不,也许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想,而是要放空!因为你遇到的所有烦恼,全都是凭借着自己的一己之力空想出来的!不想那就没烦恼!

所以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找那本书再看一看,想要借此除去这一身的烦恼……

所以她赶忙找了个靠窗的位子,那地方光线好,每个喜欢读书的人都有种要保护好视力的本能,而且有阳光相伴也真的好,晒在身上暖暖的!她将书包像脱衣服那样从身上脱下,往桌上一丢,就像同时也放下了烦恼,至少是先丢到一边去,然后再跳到知识的海洋里去尽情的畅游……

她转身就来到了标签柜,按着拼音索引,很快就翻到了那书的标签卡,居然还在,没被人给借走!这让她有点儿小意外,赶紧将书卡给抽了出来,连同自己的借阅卡一起递给了老师。老师接过来看了看,也没说话,就在那上面做了登记并收好,然后就去书架上把书找来递给了她……

一切是如此的顺利,让她手捧着书都还在恍惚,如梦似幻的,总感觉有点儿不太真实!于是脚底下就像踩了云朵儿似的,三两步就飘回到了座位上坐下,迫不及待的就翻开了那本书,心情更是难以平复,想想就让人欢喜不禁,赶紧要跳进去,冲掉那一身的老泥,重温往日的欢乐……

就因为那是本她曾经百读不厌的老书,里面有他曾经为她精心划下的字句。我一直以为书非借而不能读,就像独乐乐而不能乐一样!什么叫有文化呀?看见什么突然就来感觉了,那不得赶紧找个地方去抒发一下,才能显出自己有文化吗?!

所以,看见山就要去刻砖,就叫做“到此一游”文化,类似的还有课桌文化,厕所文化。那时候,每当读到这些镌刻得到处都是的稚嫩文字,还甚以为是的。借书的乐趣不就在此嘛!能看到每个访客的足迹,喜爱,感受与评价不好吗?所以至今都弄不明白为啥不让在书上涂涂画画?

哎,这不就把人给逼的全都去上网,而不去图书馆了吗?到现场就是去发泄的!听相声要的就是接下茬,看国足为的就是去骂街!那时候,学校里不让画,逮到了还要受罚,可还是会有人忍不住想要去乱画,拦都拦不住!后来发现慢慢的也就没人画了,都改到评论区里去留言了……

要不说时代进步全是人逼的呢!就像是文化人,总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错觉,那就是爱干净。要求别人不能乱涂乱画的全都是文化人,自己却到处留字。看不惯别人浓妆艳抹的是他,到处留香的也是他。这时你才发现,文化给他带来的所谓自信,其实就是那种异于常人的优越感……

总想着要跟别人不一样,还说是自己在精神上有洁癖。可要真到了别人受苦受难的时候,他却又能装作是看不见。通过看书你才能发现,什么爱干净啊?一张白纸最干净,你又为何要自己在上面写写画画?而且那些名人字画上面为何又会留有那么些名人的题字签章?

什么叫洁身自好?还不就是互抬身价与自抬身价吗?无非就是在显摆我比你要有文化!自命清高,事不关己高高挂起!这也配叫是读书人?就像是这本书一样,没人画不见得那就是因为爱惜,也许是根本就没人爱看!就像女生,都说素颜好,可真正素面朝天的你又未必能瞧得上!

大家所处的环境本来就不一样,生活也就不一样。看的书不同,世界观也就会大不同。想要通过看书来实现世界大同的梦想,那注定是很难的!因为大家眼里所看到的世界本来就不一样,在加上你读你的,我读我的,有人读了就会哭,有人读了就要笑……

让人看清世界最真实的样子,难道不好吗?是什么让它变成了满目疮痍的样子,难道不是因为爱吗?看书就像是在照镜子,你看那书残破的样子,又被涂画的乱七八糟,难道不正是因为爱吗?人也是一样的,描眉画眼,捯饬得跟个鬼似的,就因为她心里还有爱,渴望着被人爱……

这就是现实,残酷又真实,让人难以去直视!就因为大家每个人心里都有着一份爱,希望这世界能变成像你自己想像的那副样子,才会把它弄得是人不人,鬼不鬼的,成了现在的这副破败样子。这真的是好残忍,让人不得不掩面而泣,不忍去面对!不禁要问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?

难道就因为是大家爱的观念各有所不同,就非要把它给毁了吗?这听上去是不是比恨还要更恐怖?爱能毁掉一个人,也能毁掉整个世界,这你能相信吗?……

所以说,读书只会让大家愈发固执的认为,只有自己所看到的那个世界才叫是真实的:你瞧,这世界本来不就应该跟这书里描写的是一样的吗?可你为啥在看完了以后又非说它的确是跟你想的不一样呢?世界从来就没有大同过,它只会因为人的不断闹腾,而从此变得愈发大不同……

所以说,识字其实不重要,看不看书也不重要,是不是人才最重要!倘若你本身就不是人的话,那文化只会让你变得愈发的可怕!因为人的自主意识一旦形成就很难被改变了,文化只会让人更加的自视清高,害起人来就更自信!识字也改变不了你的本性,更改变不了这个世界……

做为一个女生就不能听他们胡咧咧!爱不爱画妆,就跟爱不爱书一样!全看个人的喜好,跟他就没关系!你又不是为他活着的,管他爱不爱看!关键是要看自己想怎样,想不想让他看着高兴!别听他说就喜欢素颜的,男生都是很虚伪的!窈窕淑女君子好逑,有谁真会不喜欢漂亮的?

去掉了心头的那条金锁链,是不是就轻松了?就像书一样,我劝你少看那些不让这样,不让那样的破书,整个人就会好很多!幸福是会在不经意间写到脸上的,自己的容颜又不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,想画就画,谁能管得了?

就怕是你自己主动选择了放弃,不想再向青春去借容颜,懒得去费心思,又舍不得花那冤枉钱,所以才会选择了放弃……

放弃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到脸上的,就像王丽娜这样,现在觉得好累,不想再去争艳,只想要把自己一个人埋进书里来好好的静一静……

素面朝天,沧桑就会悄悄的爬满在脸上,让人看着真的是好可怜,而自己却是浑然不觉。整个人都沉浸在书里,那里有属于她的另一个世界,不需要再看容颜……

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,真实而质朴,大家谁都不会因为要去看书而刻意的装扮你自己。在书面前你不需要装,更没必要去作,坦然面对就好了。因为你不需要得到它的青睐,书就能向你敞开心扉,坦诚相见,欢迎你来读,并从中找寻到那只属于各自的欢喜!……

不管你是好看,还是不好看,书都不会来歧视你,只会让你在看完以后感觉到自惭形秽!让你去想想活着的意义何在?是不是真会有因果福报?如果有,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恶人当道?苦人在受难……

它甚至能让你重新再来认识一下什么是新与旧,什么叫好与坏?尤其是它们之间的关系,新的是不是就一定好?脏与破是不是就意味着一定坏?好东西就一定非要显得很光鲜吗?不能够蒙尘纳垢,更不能被鲜血所浸染?就像那网上的文章一样,不让评的,看着不都挺养眼的吗?……

居安思危,苦事难忘记,这本是人的天性!否则你就离倒霉不远了,烦恼总在欢喜后,彩虹也总会在风雨后!让人欢喜,也让人愁!欢喜的是好花不常开,愁的是好景不长在,而且好事一过,接着就会是伤害,好烦呦!尤其她,曾经是那么的美好!因为人长的漂亮,不乏上香者!

女生大都比较容易伤感,她们在镜子面前流连忘返,是因为舍不得风华逝去,顾影自怜,怎么也忘不掉!尤其是到了烦心时,那些过往的美好就会像镜中的你一样,从脑海里跳出来,如蝴蝶般的在眼前翩翩起舞。瞧,我依旧还是那么的美!为啥要烦恼?曾经那会儿是有多美好……

把一个曾经是无忧无虑的我,交给了你,换回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!这真是有多欢喜就会有多愁啊!

她现在一坐下,脑子里就全乱了,眼前更是一花,怎么就尽想的是那些个让人羞羞的事情呢?她甚至都想起了刚开始和男生接触的时候,那些男生,可真搞笑!直到现在她都还搞不懂,这男生的脑袋里整天都在想什么呢?可那一点儿也不妨碍她为其欢喜为其愁!……

尤其是那些人在她面前跳啊跳的时候,让人看的都有点儿眼花缭乱了,从欢喜到烦忧,不知咋的就开始又焦虑了,因为实在是挑花眼了,不知道该选那个好!只是那种一直被人宠爱着的感觉,让她在心理上慢慢产生了些许的变化,刚开始是很害臊,不知所措,渐渐也就习惯了……

后来竟然还能乐在其中,很享受!等到最后有了男朋友,也就真没人再来烦她了。这会儿她心里反倒是有些没着没落的,感到很无聊!人就怕无聊,更怕是习惯了无聊,看见什么都提不起自己的兴致来,视若无睹,恍若未闻,都不是没听过、没瞧见,而是去选择性的失忆,我有吗?

主动去屏蔽掉那些你不愿意听,不愿意见的东西,为的就是能让自己安好,避免去受那份的刺激。那怕就算是瞧见人家脖子上套了条链子,也能不为所动!内心毫无波澜,一点儿血性也无,还能假装着没瞧见,嘴里连声客气道:哎,麻烦你,借过!对不起,借过!便就是无望了!

无爱无恨,仅剩了点儿动物的本能,源自于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惰性!因为日子本就应该是这样,你要一天接着一天的熬下去。慢慢你就能习惯了,习惯了这样的平淡,习惯了这样的罪恶,习惯了一切本就应该是这样的,到那时你也就能习惯了这样的无望!相信你看啥都会是好的了!

那条明晃晃的大链子,也不像刚瞧见的时候那么的刺眼了。所以说,再辣眼的东西,多瞧瞧也就能顺眼了,这就叫习惯成自然!你等习惯了,它也就好了,说不定还会去羡慕他!就像那人人都需要留辫子的时代一样,到时你脑后若要是没留有一根小辫子的话,那可是要砍头的呦……

当留辫子不再是好不好意思出门的问题,那就已经不仅仅是你自己个人的习惯了。当要么就留辫子,要不就掉脑袋,已经成为大家共识的时候,不肯留辫子的人就已经被宣判为社死了!虽然留不留辫子并没碍着别人的事,仅仅是因为大家都瞧你不顺眼,那人人就都可以得尔诛之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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