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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,汤耀文讲述了一个跟他自己相关的陈年旧案。
二十五年前,他的事务所刚刚起步,资金不足,养不起太多文员,日常杂务只能靠招些工读生来干。
瞿从光就是他当时招的一个工读生。
当年的瞿从光只有十九岁,是鑫海大学法律系的大二学生。
在那年头,大学生还是很值钱的,尤其是名牌大学的好专业,人人都是天之骄子般令人艳羡的存在。
瞿从光老家是农村的,家里很穷又父母双亡,还要拉扯一个比他年纪小的妹妹,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,全靠老家亲人接济和自己工读的收入维持生活。
汤耀文知道了瞿从光的情况后,觉得他很不容易,于是对他特别关照,不仅工资开得体面,有时还会自掏腰包请他吃顿饭什么的。
“……我到现在都不敢想象,他居然会……”
说到这里,汤耀文面露痛苦之色,仿佛难以置信般,用力摇了几下头,“他平常干活很认真也很卖力,脾气也好,成绩又不错……到底为什么要自毁前途,做出那么……的事啊!”
与律所老板汤耀文混熟了以后,瞿从光曾经多次到过汤耀文当时的住处,送送文件、拿拿东西什么的。
有时候碰上汤耀文的活儿干不完了,瞿从光还会留下来帮忙,一个不小心耽搁到饭点儿,汤耀文就会招待他在家吃饭,甚至还会留宿。
汤耀文当时的女朋友,也是后来的妻子李琴也是学法律的,只是没有工作,而是提前当了“全职太太”,在家照顾男朋友的生活起居。
李琴长得很漂亮,性格又温柔亲切,瞿从光与她碰面的次数多了,渐渐就生出了仰慕之情。
“其实我那时就注意到了……瞿从光跟阿琴说话都不敢抬头看她……”
汤耀文叹息道:“可我只以为他是少年慕艾,害羞得厉害而已……然后,就发生了‘那件事’……”
二十五年前,八月中旬的某一日,汤耀文照例将做不完的工作带回家加班,彼时已要升上大三的瞿从光也来帮忙。
那天他们一直忙到晚上接近十点才忙完,汤耀文觉得时间太晚了,安排他睡在自己家里,瞿从光也爽快地答应了。这时李琴给他们准备了夜宵,两人配着啤酒搓了一顿之后,就各自洗漱休息了。
原本只是平静而普通的一晚。
“没想到……我半夜睡得迷迷糊糊,口渴渴醒了,发现阿琴不在我身边,还听到客厅处传来奇怪的动静……”
说到这里,汤耀文的声音带出了明显的颤音,显然,虽然已过去了整整二十五年,这段记忆仍然让他感觉痛苦而又屈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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