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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臻曾经很不理解,总觉得他与游书朗之间筑了一道墙,他翻不过去,有时也不愿费心费力地翻过去。
而现在,那抹天际的微光也成了陆臻最喜欢的景象。
新的一天又开始了,不开心的过往总会过去。曾经的恋人的旧话,却在此时支撑着陆臻。
陆臻不允许自己后悔,不论是贪钱、贪资源,还是贪图新鲜的感情,反正他是起了贪念,才与游书朗分手的。不讲道德的是自己,背叛感情也是自己,没道理找个牵强的理由为自己开脱,樊霄是变//态,自己是渣男,毋庸置疑。
陆臻从没想过回去找游书朗,因为不配,也因为没脸。他想念游书朗,却自认没有资格再将那个男人据为己有。
少年心暮,不谈风月,陆臻专心搞起了事业。他本身资源不算好,原来功利心不重,靠天赏饭。如今毫无章法地横冲乱撞一番,一无所获不说,还被人使了各种绊子,下了各种招子,一身狼狈。
因而在某个愤怒且拎不清的时刻,陆臻选择了走“高端”路线。
此刻,出尔反尔的陆臻被高大的男人按着头压在墙面上,扭曲着半张脸,怒容凌厉。
“樊霄”的名字点燃了他的愤怒,被强加的包养身份让他口不择言:“沙怀安,要我草人也行,我他妈草你!”
脖颈上暴起一道青筋,陆臻猛然破开男人的辖制,耗尽了全身地力气奋起反击,他纵身一跃,用额头重重地撞在男人的鼻梁上!
“唔!”强壮的男人未曾料到哈基米一样的小年轻,也会亮出爪子。他被撞得向后退了一步,感觉鼻梁酸痛,有热流缓缓涌出。
男人抹了一把鼻血“啧”了一声,挑起眼皮,缓缓说道:“陆臻,你今天不草我都不行了。”
……
豪华套房里,暖风打得很足,沙怀安赤着上身坐在沙发上。
男人穿着衣服只觉得高大,未想脱了衣服竟拥有这么贲张的肌肉。
他左臂上有重色纹身,青面獠牙的“不动明王”像是要破开皮肤,主宰世间一样。陆臻搞不明白一个象征着理性和智慧的菩萨,面相为何会如此凶恶愤怒?
沙怀安回了几个电话,才撇开手机向站在门口的陆臻招手:“过来,草我吧。”
陆臻打了个哆嗦,刚刚的奋勇消失殆尽,如今只余一身惶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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